RESRES-2026-03-04
英文标题

Women in the Courtroom: Technology and Justice

Heng Chen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Yuyu Chen (Peking University), Qingxu Yang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026, 93(3), 1574–1601DOI: 10.1093/restud/rdaf066

该研究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CJO)2014-2018 年间约 600 万份仅涉及个人诉讼当事人的民事判决书,系统记录了民事诉讼中女性当事人的性别劣势:女性原告比男性原告的胜诉概率低约 5 个百分点。为识别其中的性别偏见,研究者利用 2016 年中国推行的全国性"开放司法"改革——该改革要求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过程。改革的渐进推行提供了准实验变异,研究者采用连续型双重差分(DID)和 Bartik 工具变量两种互补策略,发现随着庭审直播强度的增加,判决中的性别差距显著缩小:直播强度从 0 增加到 10(法院层面的直播比率),女性与男性原告的胜诉率差距缩小超过半个百分点。为揭示机制,研究者对判决书文本内容进行了深度分析,构建了文本相似度指数和写作风格熵指数来度量法官的注意力和努力程度。结果显示:改革前,法官对女性原告的事实主张的采纳程度显著低于男性原告;改革后,这一差距缩小,且法官在女性原告案件中引用的法律条文更多、判决书写作更加精细化和非标准化。进一步分析表明,男女法官均对透明度增强做出行为调整,但男性法官的调整幅度更大——暗示直播技术对男性法官具有更强的纪律效应。该研究证明,信息技术通过增强司法透明度可以有效改善公共机构的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