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te Information and Price Regulation in the US Credit Card Market
贷款机构在借贷关系存续期间持续获取借款人的新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动态调整利率。当监管限制贷款机构利用此类信息调整定价时,会发生什么?本文以美国 2009 年通过的《信用卡问责、责任与信息披露法案》(CARD Act)为研究对象,该法案严格限制了信用卡发行机构基于新信息单方面提高借款人利率的能力。利用两大行政数据集——覆盖近乎全部信用卡账户的月度面板数据和消费者信用报告的随机抽样面板数据——研究发现:在 CARD Act 实施前,超过 50% 的信贷账户每年经历被该法案所限制类型的利率上浮;法案生效后,此类利率上调几乎归零,存量账户利率的离散度(四分位距)立即下降三分之一,形成了从差异化定价向更趋统合定价(pooled pricing)的重大转变。本文构建并估计了一个包含消费者类型动态变化(风险类型和需求类型)、差异化贷款机构和私人信息获取的结构模型,对 CARD Act 价格限制的效率和分配效应进行反事实分析。结果显示:高风险和价格非弹性消费者的支付利率下降;但部分信贷评分段中最低风险的次优级(subprime)借款人面临利率上升并退出市场,超过 30% 的最安全次优级借款人面临超过其支付意愿的价格——呈现部分市场瓦解(partial unraveling)特征。然而,在总体层面,平均交易价格下降,消费者剩余在所有信用评分段均上升(次优级约 600 美元,优质和超优级超 1000 美元)。剩余收益的来源有二:一是从贷款机构利润向消费者的转移(CARD Act 实施前信用卡市场存在显著加成 markup);二是法案为信用评分可能恶化的借款人提供了隐性的保险费价值——当借款人风险上升时,其仍可保留此前较低的风险定价,免受利率上浮。研究发现,若实施前市场不存在高加成,CARD Act 价格限制将导致市场的完全瓦解,凸显了不完全竞争在使信息定价限制增进福利中的关键前提作用。